近年来,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取“4321”工作法,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相结合,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一、确立四项原则,把准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方向
一是确立有效参与原则,求实效、出实招。在机制建设上求实效,建立“预防联系、服务合作、宣传教育”3项工作制度,派生“咨询平台、联席会议、预防网络”等9项工作机制。在具体措施上出实招,如,2011年,在通州新城工程建设监理环节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27个,提出针对性建议16条,全部得到落实反馈。
二是确立有限参与原则,依法办、顾大局。坚持“参与不干预,服务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理念,严格依法、兼顾大局行使检察职能。如,2011年配合区委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主动与区纪委、农委等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开展工作,既排除了廉政风险,又维护了农村基层稳定。
三是确立动态性原则,抓变化、出新意。采取动态化管理,先后与区纪委、区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建立廉政风险预警联防机制,根据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及时补充和调整工作内容和形式,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快速反应。
四是确立可持续性原则,严对接、促长效。着眼于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控的严密对接,构建符合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以执行督促为落脚点,对制度进行细化、分解,发挥实效。
二、搭建三大载体,形成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平台
一是搭建预防咨询载体,当好“咨询员”。与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利用检察机关的办案资源和专业优势,提供有关法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服务。
二是搭建预警预测载体,当好“预报员”。积极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68次,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面纳入到通州新城核心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中,构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招投标环节廉洁准入机制,降低企业和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做到超前预防。
三是搭建宣传教育载体,当好“宣教员”。采取警示教育讲座、举报宣传周、廉政法制课等多种形式,扩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广度;同时,依托检察联络室,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信访、维稳等部门的联系,了解基层群众对廉政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价,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度。
三、强化二个抓手,成为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力支撑
一是以专题调研和专项报告为抓手,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层次。与区纪委共同成立职务犯罪案件专题调研工作组,以区纪委研究室、教育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及我院预防处和反贪局为成员部门,全面分析症结,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汇总剖析本区域年度职务犯罪总体情况,找到制度上、管理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缺陷、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惩治措施和预防对策,形成年度分析报告,获得区委、政府及人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是以制发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针对发案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度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52篇,查找廉政风险点246个,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对策218条,回复率达100%,有力促进了被建议单位、行业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
四、形成一个模式,树立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州特色
形成以个案预防参与为着眼点,以专项预防参与为突破口,以行业预防参与为重点的通州特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模式。即:坚持“一案一预防”,深入开展对案发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以点带面、以案促防;结合通州区域发展建设重点,每年确定1-2个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行业或领域,进行专项重点防控;深入研究通州区行业职务犯罪特点,探讨可延伸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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