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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委分解指标

来源:区政法委                       时间:2013-08-15

区属文化遗产保护:

1、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

3、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大于等于95%。

 
[供稿单位:区文化委 ]
[责任编辑:秦路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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