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文化遗产保护:
1、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
3、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大于等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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