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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责

来源:区政法委                       时间:2013-08-14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市委、区委的部署和决策在政法部门的贯彻实施;研究和处理全区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策略,向区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研究和制定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实施方案,供区委、区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本系统区委管理、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组织制定政法部门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政法工作,协助区委处理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稿单位:区政法委 ]
[责任编辑:李怀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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